中观他空见是觉囊派的主要哲学观点,其内容是,一切事物都有它的真实体性,这个体性是常恒的、绝对的。但是,人们在思维活动中,由于错误的认识,把本来存在的事物说成空,否定其绝对独立的实体。所以,他们认为性空只能是由错误认识加在本体上的分别“空”,这种空只能说是“他空”,事物体性本身不能空,不是“自空”。多布巴认为,空法自空,空性所依他空是正确理解空性之见,他人所认识的诸法自空和诸法他空是一种和佛教理论相悖的认识。无论是任何人,或者任何事物都有主体“我”作支配,“我”真实,具有独自性以及永恒不变性等,是隐藏于人体之中或事物内部的能起支配作用的主体,亦可说成佛性,只是人们不懂佛的这一套理论和对佛理的错误认识将其否定。
  “他空”是一切符合佛理的有,凡是佛理未提及的,皆为不合理,是自空。觉囊派的这种观点恰好与龙树等人,尤其和中观应成派的观点相对立,被藏传佛教的其他派别斥为印度外道思想,甚至有些直接把它视为印度六派之一的数论派的思想加以批判。就中观应成派的观点来说,无论是从世俗谛方面,还是从胜义谛方面讲,凡主张自性空的都是合乎佛理的,否则是对佛理的曲解,是一种颠倒而错误的认识。这里佛护、月称等人在否定物质现象的同时,亦否定了精神现象,把一切世俗有看成名言假有,唯名安立,无独立的实体,这种看法本身是对逻辑理论的一种错误解释,也就是觉囊派所说的“虚妄分别”。觉囊派在这方面较中观应成派进了一大步,他们首先肯定了主体“我”,从某种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彻底推翻了被他们称为普通中观派的一切观点,否定了事物的缘生。但是,他们所说的事物却是一种常恒的、绝对的存在,否定了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觉囊派认为,任何事物不可能没有本体,法和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视为同一个概念去解决。如果否定事物的本体,就会和佛所说的究竟了义教理相违背。多布巴说,如果胜义谛超出缘起,最终灭谛也会成为缘起,一切有生灭变化的事物(一有为法)会以缘起为条件,客观世界就会从缘起条件下消失。因此,觉囊派不承认缘起条件下的诸现象,而是积极地为事物的存在找理论根据。多布巴这样评论说:“凡持诸有为法是缘起性空或诸空性是缘起者皆为谬误。胜义空性超出缘起,是性相究竟之甚深空性也”。又说:“若胜义法性非自空,而是他空,即会成为部分空性,故顺外道之理。……若诸法空,法性亦空,一切之中含法性故。非有一切之空故,非有法性空。……一切空与诸法空有极大差别”。根据佛教理论,虽然法空,法性却不能空。法性非随法的灭亡而消失,因为,它具有常恒、绝对的特性,永恒不变,这实际上否定了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性,是觉囊派理论上的一大错误。例如,草木虽然随着冬季的来临而凋谢干枯,但树木之中起支配作用的本性仍然存在,只可惜这种本体被觉囊派视为常恒的、绝对的。
  “自空者,于此所破色等为可舍弃之垢。他空者,所得常住彼等破之所依,胜义善逝藏(心)之色为不可舍弃之光明自性。”
  自空是可以舍弃的垢味,若沉睡、梦境以及觉醒之心所现之诸法,仿佛是瞬间即逝的气味,什么也没有,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他空是光明自性,无梦心境所现之法,这种心是胜义善逝如来不变的安乐之心,即自性身,但常存在,绝对不变,是彻底的常、乐、我、净,非自空,而是大乐,即胜义“他空”。空性是无体的目性空,而非无体空性,两者有区别。生灭空性是自空,即无为法空性,他空无体自性空是未生之空性。若从法的根源分析自空和他空,就会产生这样的结论,法源大手印智慧之诸种般若母与法界空性无别,两者相依而不分离。无自性十力等胜义之八万四千法蕴或不可思议的佛法仿佛是已经得到的恒河之沙,被水冲走,是法性无为法正边的功德,非自空。如果把他空再进行详分,还可以分为胜义他空和他法空性等两种。
  “胜义他空者,因果摄集之蕴住自空,破此等,谓得他蕴,故说有自空之外的他蕴界,谓此等为空性,从自空善立他性空,即胜义他空”。
  “自空”和“他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了自空,才出现了他空。胜义他空是法身无量功德之我,亦可称为大空性。《涅槃经》说:“大空,即般若(智度)”。智度大空是各种形式的殊胜。密教上有大空五不变和明点空六不变之说。如果就五根说,眼等的大空是瑜伽师自证的,诸佛之大身即是大空,金刚无垢月光是大空五不变。
  他法空,是指我、有情命、众生、护养者(牲畜)、士夫等因遍计执诸法而空,一切依他起的色,由于世俗蕴、界、处、缘起法、轮回于五道之中的诸有情众生从开始空,这就是他法空义。事物本体空的道理不在于事物本体自身空,而是人们认识上的空,成为他法空的根本。《宝积文殊菩萨藏经》说:“有遍于一切之空性。于此,谓无我、有情、命、士夫、补特伽罗。是故,空性所依空性,从初不于遍计执、依他起诸法上,彼等示空,故为他空。”
  前面已经提及自空与他空的差别主要表现在认识上,通过分别可以理解自性空性和他法空性的差别,空空和非空空的差别,或者,无体空性或无体目性空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