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央,女,藏族,1972年生于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1994年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决策气象首席专家,副研级高级工程师。西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西藏作家协会会员。1996年至1997年在鲁迅文学院学习。著有作品集《西藏的女儿》《雪域女性》《拉萨,我在这里路过爱》和长篇小说《拉萨故事──让爱慢慢永恒》。

 

爱情太遥远了就会飞走 

                                    

        考上拉萨财校的那一年,我才16岁,是班里最小的学生,个头也小,大家都不叫我的名字,而是叫我“妹妹”, 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因为在家乡的时候,我的母亲、父亲和所有的相邻都是这么叫我,我感到很亲切。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称呼,我第一次注意到了旦平,因为是他第一个这么叫我的。我倒并没有叫他大哥,不是不情愿,大概是不好意思。

        在到拉萨之前,我一直在遥远的昌都察雅县上学,小学是在乡里上的,中学第一次到了县城,感觉上又激动又新奇。后来,考上了财校,到了拉萨,我便觉得就像在梦中一样,这个千年的圣地是我的家人祈祷和渴盼的地方,如今我竟然就在这块土地上生活,我可以每天仰望伟大的布达拉宫,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喜悦和幸福。

        财校虽然不是特别好的学校,但我还是很喜欢,喜欢学校里的教室、宿舍、操场和同学,不久,我就发现自己的这种喜欢里有一种不太寻常的、怯怯的激动,虽然我自己都不敢证实,但在心底里,我无法不承认,这种激动源于那个像大哥哥一样处处照顾我的旦平。

        旦平高高的个子,漆黑眉眼,鼻梁高挺,嘴角总挂着一抹坏坏的笑。这个笑容迷倒了一大帮小女生。她们中胆大的就总是帮他洗衣服、收拾宿舍、给他打饭,甚至给他写情书。我这个乡下姑娘虽然见到这样的情景不免有些难过,但我又能怎么样呢?我一点优势都没有,不时髦,没见过世面,也谈不上漂亮,因此,我只能自己默默地不愉快,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尽管如此,当他不经意地走在我身边,或是和我说话的时候,我的心都慌得要跳出来了,手心里总是沁出细微的汗珠。

        这就是初恋吗?我常常这样问自己。应该不是初恋,顶多就是单乡思,甚至只是好感,离喜欢都还差一大节。我又常常这样反驳。

        在这种疑惑、忧郁和激动中,我中专一年级的时间就过去了。放暑假之前,我们全班去郊外过林卡,我们从老师家里搬了煤气灶,在野外做饭,男生们干完搬运的体力活之后,就在草地上打牌,玩筛子,聊天,我们女生负责做饭。在我们那个班里,有很多学生都是从城市来的,父母有工作,家庭条件不错,不大会做饭,而我和其他几个从乡下来的姑娘就自然承担起了做饭的任务。虽然,在家里的时候,我经常需要做饭,但那一天我总是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因为旦平要吃。

        在大家的忙碌中,饭终于做好了,旦平他们在玩筛子,正在激烈中,就嚷着让我们把饭送过去。我在一个大碟子里放了一大团米饭,又细心地挟了很多菜,我本来想把自己做的土豆菜多放一些,又觉得也许他不喜欢,在矛盾中,我最终还是只放了很少的土豆。我把碟子递给旦平的时候,他冲我点点头,笑着说了一声“谢谢”,我低头应了一声,就走开了,我躲在一边看旦平吃饭时心满意足的神情,我的心有些轻微地疼:他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一个女孩为了这一碟饭花去了多少初恋的心情。

        突然,我听到旦平在叫我:“妹妹,再给我来点土豆,这个土豆做的很好吃。”他的话让我非常高兴,虽然,并没有人在他的面前说这个菜是我做的,但只要他觉得味道好,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这以后的三年里,班里每次去过林卡,我都会做这个土豆菜,而且给他挟菜的总是我,我总是放很多的土豆,吃完一碟,他也总是很自然地要我再多放一些。就因为这小小的一点原因,我在忙碌了一整天之后,并不感觉到累,而是觉得很幸福和很愉快。

        这大概就是我们在财校最亲密的接触了,除此之外,我们的交往并不是很多。但我很满足了,我可以每天看到他,他总是很细心地对我微笑,他一直没有关系很确定的女友,我偶尔也觉得在他的笑中有一种很模糊的温情 ,但我又不敢相信,我担心因为自己的暗暗喜欢而会错他的意了。

        我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时髦欢快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棕红明亮的卷卷的头发,有着白皙的双颊,开朗靓丽的女孩。而自己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到。

        时光飞快而过,很快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我们的分配结果出来了,我回到家乡,而他留在拉萨。其实,我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家乡,回去工作是家人和我自己共同的心愿,我应该很满足,但这也意味着我也许再也看不到他,再也体会不到他细心的微笑,一想到这,我的心就是疼的。

        可是,心疼又能怎么样?我忙着收拾行李,在捆包的时候,是他帮的忙。一切收拾完毕之后,他对我说:“我们去拉萨河边转转吧?”语气虽然是在询问,但他的眼神表达的却是命令的意思。我顺从地跟在他的身后,来到了拉萨河边。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着,似乎谁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

        很久之后,他终于停下来,看着跟在身后的我,问:“你们昌都的都是明天走吗?”

        我点点头,算是回答。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想叫你一起来河边散散步了。”话似乎并没有说完,他又开始朝前走了,我很自然地跟在身后,为自己不用回应这样奇怪的、不好理解的话而暗自庆幸。

        到了堤坝的尽头,我们又往回走了,依然还是没有话,我看着他的背影,想到这也许就是最后一次在一起,眼泪就忍不住地往下淌。

        他突然转身,看到了我的悲伤。

        “我的沉默伤害你了吗?”

        “没有。”

        “那你是因为我哭吗?”

        “我也不知道,我很难过。”

        “我也很难过,因为,”他迟疑着,但还是说了:“因为我怕自己以后见不到你了。真的。”

        他的话让我的眼泪更多地淌了下来,他一个尽地给我擦眼泪,而我一个尽地哭。

        第二天,我们订好的回昌都的车子到学校里来接我们,旦平来送行。他塞给我一大包路上吃的零食,在我耳边悄悄地说:“我会来看你,很快。”

        他的话让我又很不争气地掉了眼泪,这一次在大家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拥抱着我,在我耳边说:“我爱你爱了那么久,天天都找接口和你见面,我真的不知道你那么爱哭,今天我把自己憋了整整四年的话说了出来,我很高兴,你要哭就在我的怀了哭个够,上了车就不许哭了。我保证我很快就来看你。”

        上了车以后,我真的没有掉眼泪了。

        四年的学校生活,我们两人试探着,退缩着,亲近着,疏远着,不要嘲笑我们的懦弱,也许初恋的人都是如此拒绝和畏惧失败吧。

        我真的很快就见到他了,在回到家乡的一个星期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原来,在单位报到之后,他利用正式上班前的半个月时间跑到了昌都察雅。

        我的惊喜真的无以言表。那时候,我也报到完了,中间也有十几天的时间正好可以陪着他到县城的附近转一转。当他牵着我的手在山间穿梭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这一刻可以永恒。

        我像个孩子似的紧紧握住他的手,好象一松开他就会消失。空旷的原野,高高的山群中他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如此的高大,在我心里,他是我唯一的依靠啊!

        我把包里事先买好的可乐递给他,这是他最喜欢的饮料,可是他也许根本就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给他的,是我自己,这样说太露骨了,我是多么矜持的女生。

        十几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他回到了拉萨,我在家乡的小县城里开始了一生中最初的职业生涯。

        重逢总是令人欣喜若狂,而重逢后的别离却也总让人肝肠寸断。我们经常通电话,但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写信,我喜欢他在信的最后画一个痛哭流涕的孩子,说那就是我,我更喜欢他在画的旁边写上:我爱你!

        几乎一年之后,他找到了一个到昌都出差的机会,我请了两天假,我们在昌都见面了。他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工作让他看上去更加成熟了。而他说我的变化也很大,一丝不苟的盘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很有女人味。

        爱情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因为他的一句赞美,我的头发从此就一直盘着,额头也总是光洁的。

        好不容易到了可以休假的时间,我迫不及待地就踏上了去拉萨的征途,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因为有他,我发疯般地怀念着这个城市。

        但在这个我想念又想念的城市里,我见到的不仅是他,还有一个叫娜珍的漂亮的女孩。显而易见,这是一个与我非常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格桑花。

        娜珍说要请我吃饭,但在饭桌边,我觉得自己只是陪衬品,是娜珍用来调节他们尴尬气氛的调味剂。不论我如何回避,我都可以看见娜珍的眼神时不时地飘向旦平,她那么在意他的反应和表情,那一桌菜都是旦平爱吃的。

        那次休假,我是和娜珍一起住在一间宿舍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娜珍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放大的照片,大概是他们单位的同事,可我怎么看都觉得照片中的娜珍和旦平是那么的显眼,他们靠在一起站着,看的仔细了,我甚至可以看到娜珍的手实际上是围在旦平腰上的。大多数的时间,娜珍总是和我们在一起,她是一个很开朗的女人,在她的面前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乏味的丑小鸭。

        旦平大概也看出了我的不愉快,就对我说:“娜珍这个女孩,性格就是这样,你不要误会啊!”我没有对他的话进行反驳,但以一个女性的直觉,我真的觉得一定有什么事即将要发生了,那种大祸临头的恐惧感毁掉了我盼了整整一年的假期。假期最后的几天,我甚至有一种倍受煎熬的感觉。在痛苦的思考中,我终于认识到生活其实是很实在的,分离和时间会慢慢地改变许多东西,太遥远的爱情对男人是不合适的,他们需要女人在身边陪伴,需要她们的关心,需要她们时刻仰慕的眼神,再多的电话和信件都无法代替,而这正是我不能给旦平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太遥远的爱情就会一点一滴的消逝,他会忘记了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的爱你,忘记你们曾经是多么的快乐幸福,也忘记了你们曾经一起经历过的很多事情,忘记了,所以他也就会爱上了别人。就现在的情形来说,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娜珍。

        我的爱情是败给了时间,还是漂亮的娜珍?

        我真的很恨自己,不会争取,只会逃避。我逃回了家乡。

        我的初恋,旦平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虽然我们的爱情经过无数的波折,到最后只能分手,可是那真的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日子,现在我知道旦平已经结婚了,新娘就是娜珍,很快他们的宝宝就要诞生了。 

        在这样的晚上,一个人写这些东西,其实代表的是旦平曾经给我的美好的爱情,还有那些将一辈子留在心底的一点一滴,我将把它当作我最美好的回忆。祝他们幸福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