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为西藏22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安排了专项资金5.7亿元,工程将陆续开工。
据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长尼玛次仁介绍,在5.7亿专项资金中,国家发改委安排2.8亿元,实施扎什伦布寺、夏鲁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宁寺、朗赛林庄园、拉加里王宫、古格王国遗址等文物保护工程;财政部安排2.9亿元,实施大昭寺、小昭寺、哲蚌寺、色拉寺、桑耶寺、昌珠寺等保护维修工程。
尼玛次仁说,这22个文物点包括15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的寺庙和7处历朝历代中央政府有效治理西藏的历史遗迹,以及一些革命文物。
2007年4月,西藏自治区专门成立了“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已基本完成15个项目的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
“西藏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国家总投资3.3亿元,这项工程有望年内全面竣工。国家现在又投入5.7亿元实施“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这些举措将确保西藏的文物‘延年益寿’。”他说。
在过去20多年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已累计投资7亿多元,维修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