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经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藏文学科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藏文学科教师59名,专业、名额详见《甘孜州2009年公开选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藏文学科教师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二、选聘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2日在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42号)。
三、选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信息表》提供的学科(岗位)对应选聘。采取用人单位现场直接考核审查的办法进行。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教育工作,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学历
  应聘人员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出具“三证”原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藏文学科教师选聘工作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选聘程序
(一)材料审核:
1、应聘人员必备材料
(1)《甘孜州招聘人才报名表》一式四份,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后,贴本人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各1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无身份证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无户口簿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应聘人员于当日8:30——12:00,到甘孜州藏文学科教师选聘会现场报名,并根据本人应聘岗位,按组分别进行洽谈及面试。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在选聘会现场设咨询台,负责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二)选聘
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教育局负责组织选聘,根据选聘情况,现场确定人选。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7月10日——15日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s://www.gzrsks.gov.cn/)查询体检时间、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组织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四)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甘孜州教育局将考核和体检结论等有关材料报甘孜州人事局审批。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能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
为保障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选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1;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836-2835282、2835299、2834722。
  
附件
1、《甘孜州2009年公开选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藏文学科教师信息表》 2、《甘孜州招聘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