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派遣

        取消录用资格

        10日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0年西藏自治区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拟录用人员公示工作已结束,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于2010年11月15日—16日在西藏教育宾馆报到。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报到时,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到。考生持本人毕业证、参加公开招录考试的准考证、政审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据悉,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人员,报西藏自治区招考领导小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资格复查和政审不符合本次招录相关条件,或经公示有问题、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人员介绍,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不参加岗前培训,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录用手续,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地区教育体育局按毕业生报考志愿和各地区师资需求情况进行派遣。

        经岗前培训成绩合格的人员,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经公开考录、岗前培训合格的教师,其工资等待遇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考生可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https://www.xzjyzdzx.com.cn)查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6325863、633152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