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原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四大噶伦”。左起:阿沛?阿旺晋美、先喀?居美多吉、柳霞?土登塔巴(四大噶伦中的僧官)、桑颇?才旺仁增(兼任藏军总司令)在罗布林卡的噶厦公署办理公务。1957年,陈宗烈摄。翻拍:孙健
       旧西藏的社会等级十分森严,最上层是僧侣,也就是喇嘛,其次是贵族,最下层的是农奴、奴隶。政府官员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他们是西藏的统治阶级。农奴和奴隶则是被统治阶级,在政治上毫无地位。
       1959年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又称噶厦。“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
       图为西藏地方政府的贵族官员,在当时布达拉宫广场欢庆藏历新年。左起依次为:先喀?居美多吉、达赖喇嘛的总管家——基巧堪布、柳霞?土登塔巴。摄影:陈宗烈 翻拍:孙健
       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清政府派军队入藏,打退了入侵西藏的准噶尔之后,把居住在青海塔尔寺的七世达赖格桑嘉措护送回西藏,在布达拉宫举行了隆重的坐床典礼。并决定废除管理政务的第巴职位,设立噶伦联合掌政(康熙六十年,清政府设噶伦三人;雍正元年,清政府设噶伦五人;乾隆十六年,清政府设噶厦,实行四噶伦制),命他们在大昭寺设立办公所。乾隆十六年以后,清朝命令诸噶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领导下,办理西藏政务。
       噶厦设有噶伦四人,三俗一僧,他们的官职为三品(这也是清朝的规定,达赖喇嘛为二品,摄政为二品,噶伦为三品),一切重要事务,都由噶厦议决后上呈达赖喇嘛或摄政核准执行。如果有噶厦不能决定的重要事务,如战争、议和、选举摄政及达赖转世等问题 ,就由噶厦呈请达赖喇嘛或摄政召开“民众大会”,藏语称“冲都”。与会的是各机关官员代表、三大寺堪布和贵族代表;农奴和奴隶是没有资格参加的。这种会议多数是达官贵族会议,而且被少数大喇嘛和大贵族操纵。
       “四大噶伦中,僧官的地位略高一些,因为他可以直接拜见达赖喇嘛,而其他三位需要听召唤。僧官噶伦主要负责管理政治和宗教事务,旧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他身上可以充分体现。”陈宗烈解释说,“四大噶伦的办公地点不止一处,冬天在布达拉宫,夏天在罗布林卡。此外,在大昭寺北侧有一所房子,是供噶厦政府里较低级别的员工办公使用。”
       以噶伦制为标志的原西藏地方事务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因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发动旨在图谋分裂祖国的武装叛乱,被中央人民政府于1959年解散。
       图为先喀?居美多吉在朗子辖上班。朗子辖列空为原西藏地方政府的机构之一,其职责为管理拉萨市区的社会治安,并设有审判庭和监狱,可对犯人用刑和监禁。陈宗烈 摄
       旧西藏的贵族也是统治阶级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获得贵族封号的政府官员及历代达赖、班禅的家属。据陈宗烈介绍,四大噶伦中除僧官外,其他三位噶伦大都出身于贵族。西藏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有400家左右(包括僧官贵族),到1959年,贵族剩下不到200家。这些贵族可分为三种:一种是吐蕃时代的部落酋长,以后作为王室的部属,一直继承下来,成为贵族。有些古老贵族的家世可以推算到松赞干布时代,如朵喀家族;一种是历代服务西藏政府有功,被封为贵族的;还有一种是达赖、班禅家族,又称尧西。从七世达赖到十四世达赖,共形成了七个家族,如朗顿家族、拉鲁家族等。这200家贵族占据着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权力,政府的僧俗官员,大半都是由贵族担任。他们还拥有很强的经济力量,世袭贵族每家都有一个到几十个庄园,拥有几百克(一克约合一亩)到几万克土地,如大贵族多仁就拥有土地4万克。
       贵族的地位都是世袭的,小贵族要想成为大贵族,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虽然这些小贵族在政府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政府的权力主要集中在20多家大贵族手中。大贵族犯了罪会被降为小贵族,甚至可能被免职抄家,而农奴 、农民家庭要想成为贵族,只能是降生达赖、班禅等转世灵童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