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数据时代的数字技术使民族口语文化的语境重现成为可能。文章以千年传唱的《格萨尔》活态史诗为研究对象,从视觉人类学视角分析《格萨尔》艺术改编的潜质,对《格萨尔》史诗艺术改编与跨媒介传播进行二度艺术创作的可能性、可行性与运作机制进行探讨。传媒时代要发挥现代科技与视觉文化的优势,为格萨尔文化的发展提供新的创作源泉,将《格萨尔》艺术改编纳入“一带一路”倡议的宏观视野中,使史诗更具有时代内涵和现实价值。史诗艺术改编无疑会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认同与国家复兴的伟大事业,对格萨尔文化跨媒介传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格萨尔》;艺术改编;跨媒介传播;视觉人类学


        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史诗,《格萨尔》包含着远古游牧文化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道德观念、族群记忆等,是我国多民族共享的口头史诗,千百年来传唱在广袤的西部地区。1716年北京蒙文木刻本《格斯尔传》的出版拉开了国内外史诗文本传播的帷幕。国外对《格萨尔》的研究从1776年俄国学者帕拉斯(P.S.Pallas)首次介绍翻译相关章节以来,已经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先后有俄语、德语、法语、英语《格萨尔》节译本出版,形成了“格萨尔”学。实际上,作为活态史诗,《格萨尔》除了口头传唱与文本传播外,还以藏戏、歌剧、小说、唐卡、漫画、雕塑等艺术形式流传至今。特别是随着媒介研究的兴起,电子媒介技术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活态史诗传播具有影视和动漫改编等艺术潜质,已经出现了为数不多的《格萨尔》影视改编作品,史诗传播呈现出多元立体的艺术景观和跨媒介传播态势。然而,目前国内外研究集中在民间艺人口头说唱和文本传播方面,从人类学、文学、民族学视角研究较多,从视觉人类学的视角展开活态史诗影视文化跨界传播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从“一带一路”倡议视角出发,借鉴视觉人类学相关知识探索史诗对外传播的艺术改编潜质和跨媒介传播运作机制,聚焦于史诗的影视改编,旨在让沿线国家和地区更好地了解《格萨尔》,促进《格萨尔》文化在沿线地区的跨界传播。


一、媒介文化与《格萨尔》史诗跨媒介传播


        随着电子时代和数字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数字技术使口语文化以新的形态得到复活。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不仅要让《格萨尔》文化在中华本土域内传播,更重要的是让史诗在沿线国家深入传播,为沿线民众所知晓。虽然历史上早有一些域外学者对史诗有零星的介绍,近期《格萨尔》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际“格萨尔学”已初具规模,但是不断丰富史诗自身内容、多渠道多维度传播《格萨尔》史诗的文化魅力和史诗精华,将是《格萨尔》研究颇具活力的一个学术话题。

        纵观《格萨尔》史诗传播史,大体上可分为三种文化语境,即口语文化、书面文化和数字文化。历史上和现实中,《格萨尔》史诗在口语文化和书面文化传播既是依次叠加,也是重合并存的过程。史诗与媒介的关系是《格萨尔》研究的一个重要新近领域。我们知道,狭义的媒介是指文本借以传播的工具和中介。语言文本经过作家的创作之后,需借助传播媒介才能成为社会文化语境所认可的文学。文学的发展受制于技术革新,而技术革命则催生文学变化的媒介嬗变。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提出的“媒介即讯息,媒介即人的延伸”,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表述了媒介发展的历史趋势。媒介形态嬗变在改变传播形式的同时,更深刻地影响着传播内容。媒介形态的嬗变是文学变化的重要维度。从传媒文化视阈对文学进行审视和阐释提上了日程,传媒研究方法也成为近代文学、现当代文学研究的理论生长点。

        作为视觉人类学的分支,影视艺术集文学、音乐、美术、舞台表演、摄影等于一身,用多维综合全面的感官和视觉体验征服着观众。它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传播媒介的扩张为载体,并以势不可挡的态势取代了纸质媒体成为当代文化传播的主要方式。中华经典名著《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等相继经影视改编后搬上银幕,近年来被多次翻拍,在一次一次的播放中传承了文学经典巨作的艺术魅力。名著影视改编不仅扩大了文学作品的受众范围,使影视艺术得到发展,也使传统文化得到了很好的传播与传承。媒介文化时代电影、电视、电子视频等传播媒体的普及吸引了更多青少年关注大众文化,他们不太去聆听史诗原生态说唱艺术。然而,换一种思维方式考虑,正是由于媒介文化的发展,《格萨尔》史诗影视化发展迎来了较为便利的文化生态发展环境。尽管《格萨尔》史诗至今并未得到广大影视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其影视传播与传承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利用。至今为止,也只有1986年拍摄的一部《格萨尔》电视剧,以及近年来拍摄的几部零星的影视纪录片。然而,作为少数民族活态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格萨尔》活态史诗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同其他民族文化名著一样,不仅具有珍贵的艺术价值,同样也有着影视传播的潜力。

        传媒时代《格萨尔》史诗一个重要的传播媒介便是史诗的影视改编和动漫传播。以口耳相传和文字符号为传播手段的艺术形式,一定意义上遭到了以图像视频为传播符号的电子传媒艺术形式的挑战。所以《格萨尔》史诗影视改编既是挑战,也是古老史诗文化重新焕发民族精神的机遇。近来涌现出一批探讨《格萨尔》影视文化传播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西北民族大学的格萨尔研究团队,如李巍的《英雄史诗〈格萨尔〉的影视潜质探析》、多杰才旦的《创建影视格萨尔学可行性研究》、普哇才让的《〈格萨尔〉影视文化研究》与杨措的《英雄史诗〈格萨尔〉(果洛)改编影视作品可行性研究》等。系列研究对《格萨尔》史诗的影视传播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王军涛总结了史诗艺术改编的五个阶段后,对史诗艺术改编进行了思考与未来展望。于静、王景迁归纳了《格萨尔》史诗难以改编成电视的四个原因:“首先,要处理好如何用现代视角解读传统经典;其次,受众赋予史诗的“纪实”功能致使较难处理好真实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再次,史诗规模庞大,较难进行艺术处理;最后,《格萨尔》史诗的宗教性特征使得一些艺术家不敢轻易对其进行改编”。上述研究颇有见地,既有积极探索,又有理性思考,拓展了《格萨尔》当代传播的媒介渠道,同时也说明《格萨尔》史诗的影视化制作需要学界的进一步重视,更需要影视工作者一道去努力实现其数字媒介传播的使命与价值。


二、《格萨尔》史诗的影视文化特征与改编潜质


        《格萨尔》史诗从诞生以来主要是以声音和文字形式来传播和交流。在数字媒介时代,《格萨尔》文化传播与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相契合,既要发挥口传与文本的优势,又要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便利文化生态环境,拓宽史诗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渠道,同时也要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沿线国家文化的交融与交流。借助新媒体发展动力,在继续保持原有传统传播和接受信息渠道与方式的同时,影视改编将突破受众群体在地域与时间上的限制,为《格萨尔》史诗的传播提供广阔的艺术天地。

        影视艺术是以视觉的画面语言和直观的人物形象来感染观众。《格萨尔》史诗以口头说唱和文本传播形式在民间广泛流传,以口头文学和书面文本相结合的形式来展示人物性格,推进故事发展。其深厚的少数民族文化底蕴为影视作品的创作提供了丰富营养与灵感源泉,因而史诗具有影视改编的巨大艺术潜力。史诗在人物塑造、战争描写、民俗风情、矛盾冲突等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影视潜质。

        首先,《格萨尔》史诗人物类型众多,性格鲜明、形象各异、栩栩如生,具有影视改编的潜质。人物是影视艺术的核心和根本,是电视剧故事的“心脏,灵魂和精神系统”。史诗故事、事件和场景都是围绕人物而展开。吴伟曾对《格萨尔》史诗的人物进行了深入研究,概括了“类型化人物为主体,典型化人物为补充,个性化人物开始初露端倪”的人物特征。他还进一步概括了《格萨尔》人物的“三环结构”和“花型结构”模式,即“天界、人界、龙界”,“佛界、人界、地狱界”和“岭国、魔国、领属国”三环式结构模式。以史诗核心人物格萨尔为主,天界、龙界、地狱界、佛界与岭国、魔国这六方形成如梅花状的“花型结构”模式。《格萨尔》史诗中的一切人、神、鬼、魔,都是围绕着格萨尔这个核心人物而展开。史诗中围绕《格萨尔》的各“界”、各“国”的人物更是丰富多彩,“扁形”的、“圆形”的和“个性化”的人物具备,使整个史诗有了影视人物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和素质。

        其次,格萨尔王征战的故事激荡着奋发崛起的民族精神,弘扬着爱国统一的主旋律。《格萨尔》史诗复合型叙事中包含着众多的环形结构故事,也就是说,围绕众多人物叙述了无数个故事:人物统摄故事的基本脉络,故事构成电视剧的基本框架。之所以世世代代相传,除了英雄事迹外,一个个完整的征战故事吸引着艺人和观众。为了岭国与岭国人民的统一安定与幸福生活,格萨尔王南征北战、降魔伏妖、抑强扶弱、为民除害的几十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构成了史诗的故事基调。正如李巍所言:“故事欢悦,听众随之高兴,故事悲凄,听众随之哭泣;数不清的欢愉和悲戚的故事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藏族人民,塑造着一代又一代的藏族人民,这就是故事的力量。”

        再次,史诗场面叙事宏大、故事丰富、各种场面俯拾皆是,在战争描写和人物塑造上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成就。故事发生的特定环境与事件发生和发展的具体场所,可以称之为场面,在影视剧中便是画面,是剧中人物表现的舞台。《格萨尔》史诗既具有《三国演义》式的战争场面,也具有《西游记》式的神话场面,更具有《封神榜》式的奇幻想象,非常适合将史诗改编为影视剧,具备影视改编的艺术潜质。以描写比较完整的分部本《霍岭大战》为例,其中该部描述了近百场事件,人物描写达到百余人。在长达六年的战争中,既有岭国与霍尔国的军事斗争,也有各国之间的武装侵略;既有征服与被征服迂回曲折的战争过程,又有海誓山盟的爱情表达。人物关系的错综复杂、事件发展的变幻莫测、战争场面的宏大叙事,可以把这个分部本改编为一部电视剧。

        最后,史诗描写的雪域高原艺术景观与青藏高原天然景观相得益彰,是影视拍摄取景的自然场所,为影视改编提供了庞大的艺术资源与灵感。雪域高原的藏文化所展示的民俗风情,有着显著的影视改编潜质。史诗中高原生活的描写以及高原自然景观的文字叙述,尤其是从生态美学的视野,对影视拍摄有着天然的吸引力。“《格萨尔》在描写景物时,有个特殊的表现手法,那就是山赞,水赞和名胜赞……就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围绕人物的活动,尤其是主人公的活动,对高原的山川、河流、名胜古迹,进行生动细致的描绘,寓情于景,借景抒情。”《格萨尔》史诗中所涉及人物和事件众多,可提取拍摄的题材与篇章更是数不胜数。雪域高原的画面,会给观众带来藏区美景强烈的视觉冲击。

        事实上,早在1987年,由高兰村主演的18集电视剧《格萨尔王》在青海电视台播放,开始了史诗影视化传播的艺术尝试,引起了一定的反响。然而,由于当时环境下技术相对落后,存在着人物性格特征不鲜明,浪漫主义色彩缺乏,语言、音乐、风俗与服装道具等存在不足之处。直到21世纪,史诗的影视改编才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2006年原创动画片《宝莲灯》热映之后,《格萨尔》改编提上了日程。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三维史诗动画片《格萨尔王》项目。2012年权迎升的叙事漫画《格萨尔》出版。《格萨尔》史诗的影视创作虽然已经拉开了帷幕,但在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背景下全面描写《格萨尔》的鸿篇巨制尚未出现。这里关键环节还在于探索影视改编所遵循的艺术原则与审美特征数字再现的期待效果。


三、影视改编的原则与审美特征再现


        如何通过影视改编助推民族形象的塑造和民族文化的对外传播,一直是近年来影视艺术关注的重点。众所周知,好莱坞经典大片《阿凡达》将古老印度史诗中的人物加工改编为精彩的故事,再加上震撼的视觉效果,创造出了新的电影神话。史诗的影视改编不仅仅是史诗文本的重述或改编,而是一种从内容到形式的全新艺术形象的置换变形,必须符合影视艺术的表现方式,最关键的是要让观众看到藏族文化的精髓,而非被符号化、表面化、标签化了的藏族。史诗的影视改编至少可以克服史诗传播的三重局限:民族语言传唱的局限、民族生活方式的局限和口头传承时间的局限。一个基本的总目标是,影视改编可以直观形象地让不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其他民族的观众了解艺人说唱的格萨尔王故事。

        《格萨尔》史诗影视化改编的原则,既要注重文化多元性,与时代精神结合传达史诗精髓,又要满足观众视、听觉上的高要求,以便传达史诗的民族特色与共同艺术审美价值。民族史诗影视改编,应当立足于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在改编为影视剧时,应不断革新创作,与时俱进,使作品在符合影视特性的基础上能够传达史诗降魔伏妖、抑强扶弱的故事基调,奋发崛起的思想灵魂与爱国统一思想的主旋律。为此,要突出鲜明的人物性格,确保跌宕起伏的情节编排到位,注重战争场面的运行性与画面性,兼顾雅俗共赏的大众性,语言和音乐符合时代特色。

        影视剧中要重现鲜明的人物性格特征。本质上史诗是叙述民族和英雄历史的崇高叙事,格萨尔影视的戏剧性情节应具有强烈的故事冲突和曲折情节,通过设置悬念、蒙太奇艺术表达形式来编排围绕典型人物而展开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与跌宕起伏的矛盾冲突,离不开战争场面的重现。注重战争场面的连续运动和画面转换,从而使剧情紧张奇特,是影视作品的基本特征。《格萨尔》史诗是艺人口头说唱的,其语言本身就是口语化、大众化、通俗易懂而接地气的。雅俗共赏的大众性关系到影视作品是否能够得到观众的喜欢。因此,在尊重史诗的本原性上,改编时在语言和音乐的使用和设计上要进行创造,让观众通过影视艺术得到审美感受,感到愉悦。同时在满足观众视觉、听觉上的高要求外,还要保持民族风俗习惯与民族服饰的真实性等要素。

        史诗影视改编具有双重的审美功能,即审美认知和审美教育。影视改编将一度创作的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画面,这个过程属于二度艺术创作,重点在于以立体艺术综合呈现集音乐、舞蹈、口头文学为一体的史诗演述语境。影视剧独特的讲故事方式具有文学性和表演性,将遥远的故事传说生动形象地传达给观众,观众通过影视艺术的鉴赏,在享受精美画面的同时认识到史诗的主题思想,更加深刻地理解格萨尔文化,如此,实现了史诗改编的审美认知功能。此外,史诗影视改编的审美教育功能体现在观众通过艺术欣赏感受到真善美,得到心灵的震撼与思想的启迪。

        实际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改编的电视连续剧,还是近期的动漫和动画电影,《格萨尔》影视改编既要强调艺术性与趣味性,更要注重思想性和文化多元性。影视改编时内容和语言要重点突出民族性。史诗卷帙浩繁,内容须有取舍。演员可以少数民族演员为主,而不必为了提高票房率一味地寻求当红明星。文学语言改编为影视语言,要符合史诗的语境,典型人物的个性化语言在影视中要充分展现出来。目前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不仅可以对整部《格萨尔》史诗的内容进行影视改编,还可以对于其中精彩的片段或者谚语故事进行影视改编。影视对话是藏语,但是可以配有译为汉语的字幕。有可能的话,还可以增加译为英语的字幕,也就是提供多种字幕,但要注意史诗中宗教、民俗、祭祀、文化与电视情节的有机结合。《格萨尔》影视改编既对《格萨尔》史诗的传播形式进行了扩充,使其具有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又避免了活态史诗“人亡歌息”表演形式变型和失传的缺陷,使史诗在传播的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深化。


四、《格萨尔》跨媒介传播的相关思考


        千百年来,《格萨尔》史诗主要是以艺人说唱的声音和文字形式的文本来传播和交流的,如今,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要积极扩大其民族文化传播渠道,让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交融与交流。刘宗迪认为“把民间文学改编为电影、戏剧,让广大民众欣赏、观看、阅读,起到教化民众的社会功能,民间文学因此摆脱了它原本狭小的乡土传播圈子,进入了一个更大的传播空间。”上文以新媒体为动力关于史诗影视化发展的论述无疑扩宽了《格萨尔》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渠道,超越了传统的传播渠道与方式,为《格萨尔》史诗的沿线传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针对数字化时代活态史诗传播的紧迫性,运用影视手段来记录和保存《格萨尔》是时代的课题,围绕格萨尔影视改编所展开的艺术研究,无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也会引起相关话题的思考。

        参照视觉人类学理论,剖析《格萨尔》史诗的艺术价值与影视改编的潜质与构想。《格萨尔》影视文化发展进程与世界文明文化发展的潮流相一致,是史诗传播现代化的大势所趋。要想让《格萨尔》文化代代不息地传承与传播下去,就必须在史诗的传播渠道和方式上创新模式与方法,运用影视数码技术来进行《格萨尔》文化的保护与抢救。在《格萨尔》活态史诗没有消失之前,我们可以采用影视文化纪录片的方式进行传统少数民族文化保存工作。借鉴影像文化志和影视艺术学理论,融合翻译学和传播学概念,跨学科综合多种方法对活态史诗影视化进行研究,将会拓宽史诗研究领域,增加影视文化传播视阈,具有推动数字时代活态史诗文化传播、加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的理论意义。

        有效保存与传播《格萨尔》史诗的必然途径是拍摄《格萨尔》影视文化纪录片,创建数字化储存数据。用影视的方式保存和记录活态史诗是传播史诗的重要途径。影视文化纪录片既可以保存格萨尔文化的原生态内容原貌,又可以全景摄录史诗说唱艺人的原始说唱语境与说唱技巧,拓展了史诗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渠道,可将《格萨尔》文化内容与世界文化接轨。史诗影视传播突破了受众群体在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可以让普通人随时感受到《格萨尔》史诗艺人带来的完美演绎,为《格萨尔》史诗的传播增添了生机,也为其他活态史诗传播提供了借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史诗传播不仅仅是维系传统的口耳相传和书面文字传播,更是要把古老说唱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综合运用数字影视技术来突破《格萨尔》文化在传承中遇到的瓶颈。一方面既可以避免由于《格萨尔》史诗优秀说唱艺人的相继去世,而新生代说唱艺人稀少而造成的史诗“人亡歌息”局面;另一方面与时俱进,以数字媒介重现活态史诗的精髓,可以有效地将《格萨尔》史诗说唱艺人的生活与演绎方式,以及原始的视听信息全方位地记录下来。通过影视文化纪录片,新一代的传承艺人可以洞悉《格萨尔》史诗艺人演绎的全过程,提高自己的说唱水平,这对于说唱艺人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影视改编从“一度创作”向“二度创作”转变,意味着《格萨尔》文化的创作与再创作进入了充满机遇的传播阶段。然而,一个普遍的事实是,越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实际上越难进行影视改编,因为影视观众对改编的实景呈现效果和作为文本读者对文学作品的阅读期待之间很容易产生审美分歧,即影视的实景呈现与观众的审美期待之间存在着距离。如何抹平这一审美差距,成为影视改编的瓶颈所在。理想的《格萨尔》影视改编既要强调影视作品的艺术性与趣味性,更要注重改编作品的思想性,还要将史诗的影视传播纳入民族认同和国家建构的宏观视野中来,如此,才能使《格萨尔》的影视作品更具有时代内涵与现实价值。


结语


        《格萨尔》史诗跨媒介传播丰富了有效保存活态史诗资源的渠道。在传承口头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进程中,《格萨尔》活态史诗的影视艺术改编和跨媒介传播研究为少数民族口传文化跨媒介传播做出了新的探索,其成果将会对民族活态史诗域内外传播带来方法论的启迪和译介模式的借鉴,对《格萨尔》视觉人类学建设具有一定的学科价值。史诗影视改编无疑会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认同与国家复兴的伟大事业,对中国文化“走出去”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无裨益,对沿线国家与地区民族文化艺术魅力的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原刊于《民族艺术》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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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治国,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英语系教授,翻译学博士、比较文学博士后,人文学院副院长,研究领域为典籍英译、少数民族文学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