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三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启动。
一、奖项设置
本届优秀成果奖奖项分别设著作类、论文类,文种不限。
(一)著作类:1.研究专著;2.翻译专著;3.首次记录、整理出版的艺人说唱本(含第一次在民间搜集、记录、整理的部本)。
(二)论文类:1.科研论文;2.田野报告。
二、报送范围和名额
(一)凡青海省内从事《格萨尔》研究的学者、研究人员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和在正式期刊、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格萨尔》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已经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予参加评奖。
(三)集体和个人限报1项成果(参与集体成果的作者不影响个人成果申报及评奖资格)。
(四)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7年10月至2021年12月底前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作品。
(五)省外作者与本省作者合作的成果,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报评奖: 1.本省作者为第一作者的成果;2.本省作者为主编或课题负责人的成果;3.本省作者主笔并有明确标志的成果。
三、报送方式
(一)各州、市、县(区)文联,各高等院校,各级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参评。
(二)《格萨尔》史诗研究者个人自荐参评。
四、报送作品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文学观,深入探索,见解独到,在学术界有积极影响,社会反响好、逻辑严密、结论正确、结构严谨、文字顺畅。
(三)合著的成果由所有合著者集体申报参评。
(四)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以丛书整体或以单独一本的形式参评,不能两种形式同时参评。
(五)各类集体整理或译著只能以集体名义申报参评。
(六)多位作者的成果合编的论文集不在参评范围。
(七)与《格萨尔》史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词等文本,不在参评范围。
(八)与《格萨尔》有关的城乡现代规划文本、企业文化、药物产业等宣传或广告内容的文本不在参评范围。
(九)已故学者的专著、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十)所有非正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五、报送材料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著作类:每部参评著作需要报送原件5本。
(二)论文类:每篇参评论文发表的刊物或图书原件需要报送1份,复印件5份。同时附内容简介及联系电话。推荐作品除所在单位盖章外,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第三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作品推荐表》1份。
(四)截止日期内报送相关所有材料。
(五)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3月20日。
(六)参评的作品均不退回。
六、评奖程序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省文联将专门组成第三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三届“青海《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奖办法》,对参评著作和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复评。
复评:从初评报送的著作和论文中评出若干入围终评。
终评:从入围著作和论文中评选出第三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著作类奖项和论文类奖项。
评奖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适时举办颁奖仪式。
七、报送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6号青海美术馆5楼
青海省格萨尔史诗保护研究中心
联系人:娘吾才让 13997178681
青海省文联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