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行首期双语法官培训开班仪式,这是青海省高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青海等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所采取的重要举措,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董开军表示要充分发挥汉藏双语审判工作能力强的法官的作用,互帮互学,大力开展汉藏法律术语翻译能力专项岗位练兵活动。

青海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区域之一,全省8个地区中,有6个是藏族自治州,面积占全省的96%。藏族是青海省少数民族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民族。长期以来,能够熟练掌握汉藏翻译的双语法官严重紧缺,制约着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正常发挥。藏族群众依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牧区审判工作的开展。

董开军就如何做好汉藏双语法官培养工作提出要通过面向基层藏区招录双语人才,实施定向培养。要积极配合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在藏区招录具有一定藏族语言文字基础的青年,送地方民族院校进行藏族语言文字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此作为长效机制,加强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养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培训主渠道作用,开展对藏区现有在职藏族法官双语能力的培训。要大力提倡藏区法院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藏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交流。青海高院要求藏区法院,要充分发挥现有汉藏双语审判工作能力强的法官的作用,互帮互学、边工作、边学习,大力开展汉藏法律术语翻译能力专项岗位练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