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闽南、徽州之后,青海省黄南的热贡成为全国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8月27日,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颁牌。
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北方和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文化部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位于青海省黄河以南黄南藏族自治州的热贡地区以它悠久的历史,为后世人类留下了丰富的古文化遗存,保留着厚重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灿烂的藏传佛教文化资源,是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文化资源最丰富,文化形态最具多样性、惟一性和独特性的一个地区,极具文化代表性和保护价值。热贡艺术既是青海地方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海民族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晶,也是黄河流域中华文明的瑰宝,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广泛影响。

副省长吉狄马加在颁牌仪式上称,青海省将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专家指导与项目实施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助相结合,保护传承与适度利用相结合,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保护工作思路,探索出一条既符合人类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有关部门专业规定要求,又有利于热贡文化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保护机制,打造一个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新热贡。并争取建设更多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促进青海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地方民族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