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7日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出版)工作会上了解到:继去年阿坝州完成64处“农家书屋”试点建设任务后,今年该州将再建371处“农家书屋”,进一步解决阿坝州农牧民群众买书难、看书难、看报难等问题,满足农牧民求知致富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

  据悉,今年阿坝全州文化建设工作将坚持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作为今年该州十大文化惠民工程之一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原则,阿坝州今年拟于371个行政村新建的371个“农家书屋”将重点与农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每个“农家书屋”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可以综合利用);配备书架、桌椅、照明等设备设施,具备基本阅读条件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有书屋管理、出版物借阅制度并张贴在墙,并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的标准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悬挂统一门牌,采用统一标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农家书屋”通过申报——批复——建设——出版物采购、配送——验收等建设程序。由四川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四川省建设规划编制下达年度实施指导计划,阿坝州文化(新闻出版)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分解下达指导计划到各县;由县级根据下达的指导计划,落实建设场地和管理人员,编制本县年度实施计划并逐级向上申报。

  记者了解到,阿坝州“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四川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同时,“农家书屋”的出版物除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需出版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外,接受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捐献,捐献人可通过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捐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接受财产的使用,或按照捐献人意愿指定捐献对象和用途。捐献人也可直接向“农家书屋”捐献,但捐献情况应报所在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捐献的出版物须经当地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