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座漂亮整洁的公厕遍布拉萨城

2009年10月28日,拉萨市环卫局制定了《拉萨市公厕管理制度》和《拉萨市公厕卫生标准》,按照要求,市区内的100多座公厕,不仅要在入口醒目处悬挂制度和标准,而且管理员要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关区环卫局及保洁公司、各居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公厕管理,公园公厕由市园林局负责。全天向市民开放并根据免费和收费情况,核定人员工资,实行承包。公厕管理人员的招聘方法,由公厕责任单位在各自辖区内公开、公正、公平地招聘,负责公厕的卫生及管理。公厕责任单位要与看厕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工资与管理质量挂钩制度,强化管理职能,加强监督力度。

据悉,拉萨市公厕卫生标准分别包括:保持公厕洁净,地面整洁无污物,内外墙壁清洁无乱贴乱涂等污迹;如出现墙体脱落等影响公厕美观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及时修复;公厕要及时清洗、消毒、无异味和臭味;公厕设施完整清洁无破损;公厕周围要打扫干净,不准有乱堆、乱放、乱倒等影响市容行为。开放时间为,冬季9时30分—22时;夏季8时—2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