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供科学依据,西藏划定7大生态区。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局获得最新消息,西藏自治区环保局、西开办在西藏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等单位在西藏全面开展了生态功能区划工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并于近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按照可持续发展、区域相关、相似性等原则,在明确了生态环境敏感性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在西藏共划分出了7个生态区和17个生态亚区、76个生态功能区。7个生态区包括:藏东南山地热带雨林、季雨林生态区,藏东高山深谷温带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暗针叶林生态区,怒江源高原亚寒带半湿润高寒草甸生态区,藏南山原宽谷温带半干旱灌丛草甸生态区,羌塘高原亚寒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区,昆仑高原寒带干旱荒漠草原生态区,阿里山地温性干旱荒漠生态区。《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明确了各个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环境敏感性与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并据此提出各个生态功能区的区域经济布局及发展方向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局规划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将有利西藏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为西藏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确定提供基础,同时为确定西藏重要生态功能区、编制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布局工农业生产、提出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对策与措施等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