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青海省召开《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青海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审查会,方案提出,围绕“大、美、净、好”的品牌定位,2020年—2022年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将在7个方面开展34项重点任务。

      据了解,该《方案》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青海省委党校、省林草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与会专家认为,《方案》根据《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2020年—2022年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明确整合优化、改革创新、制度建设、生态建设、价值转换、文化保护、资金保障等7个方面34项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对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围绕“大、美、净、好”的品牌定位,按照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目标要求,明确了2020年为规划编制年、2021年为规划申报年、2022年为申报设立年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全面,工作路径清晰,时间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建设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是青海省“五个示范省”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全面推进“一优两高”的具体实践,自2019年青海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共同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以来,青海湖凭借自身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被确定为国家公园的组成部分。为全面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全力支持青海省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根据《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制定了该《方案》。《方案》经反复研究讨论,并充分征求有关专家、28个相关部门和7个州县政府意见建议后形成最终的审查稿。